注册-登录- 收藏本站- 官方微博- 网站地图 您好!欢迎来到青岛巨晖官方网站!
青岛巨晖,全球门到门代理进出口服务领先品牌10年专注进出口,专业、安全、高效

24小时服务热线400-0821-015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青岛天津进出口报关3月起海关实行这些新规!

青岛天津进出口报关3月起海关实行这些新规!

返回列表 来源:巨晖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青岛天津进出口报关3月起海关实行这些新规!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3-02 14:48:14【

清关顾问:刘海
电话:15689940153
QQ:2769619041
         3月起,海关都有哪些新政策、新规定开始实施?快来了解一下吧!青岛巨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年专业提供门到门港到港一站式青岛天津进出口报关代理公司,可为您解决一切难题,欢迎致电咨询15689940153

天津进出口报关

1、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号
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扩大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决定扩大“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以下简称“新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新监管模式的业务范围包括:账册设立(变更)、进出口、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内销、剩余料件结转、核报和核销、本企业或本集团的售后维修等。天津、南京等26个海关参加本次试点。各试点海关可结合各自实际,选择有需求且符合有关要求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2、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号
关于甲基丙烯酸甲酯实施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商务部自2015年8月1日起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税则号列:2916.1400)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存在倾销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据此作出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据此,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2月28日起,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进口上述税则号列项下属于实施反倾销措施范围内的商品时,商品编号应填报为29161400.10。对于2015年8月1日后(含当日)进口税则号2916.1400项下不属于上述实施反倾销措施范围内的商品,进口货物收货人发现已缴纳相关反倾销税的,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征收地海关申请办理退税。
         青岛巨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年专业提供门到门港到港一站式青岛天津进出口报关代理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专业团队和服务网络,业务涵盖上门提货、海运代理、进出口资料代办、港口清关报关、仓储、陆运、目的港清关、代收付外汇、出口退税等,专业的操作团队,严谨的做事风格令我司在10年多的工作中无一例操作事故,绝对是您代理出口报关的优质选择,欢迎来电咨询洽谈!

 

联系人:刘海
电话:15689940153
QQ:2769619041
地址:青岛市开发区井冈山路157号金石国际广场A-2502
官网:www.qdimport.com


qrcode_for_gh_30107ebc6710_430

 微信扫一扫,获得更多青岛巨晖最新资讯!

了解更多进出口资讯,敬请关注青岛巨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青岛巨晖,每周按时推送信息,让您第一时间掌握进出口清关行情,以及不可错过的优质资讯,进出口企业不得不看的公众号,即扫即用,火速关注,壕福利奔跑吧! 全国免费热线:400-0821-015

 

推荐阅读

    【本文标签】:天津进出口报关 天津进口报关 天津出口报关
    【责任编辑】:巨晖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