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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海关将实行行哪些新政?青岛进口代理带您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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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17-03-03 11:23:55【

  在刚刚过去的2月里,海关开始实施哪些新政策?快来了解一下吧!巨晖青岛进口代理公司11年专业提供全球门到门一站式进口代理服务,最高可为您节约30%进口成本,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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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8 关于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适用范围的公告

进一步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将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范围扩大到所有信用等级企业。

企业经与直属海关、第三方认证机构(青岛进口代理: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签订电子数据应用协议后,可在全国海关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通关方式,不再需要重复签约。

二、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9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

  商务部印发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作出相应变更,将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改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 青岛进口代理:港澳台投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有关业务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三、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0 关于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运行事宜的公告

  自201728日起,“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时传输该协定项下中韩两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电子信息。海关总署发布本公告对系统上线后报关单原产地填制要求、原产地证书核对细则和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规则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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