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位于东南欧巴尔干半岛东北部。北和东北分别与乌克兰和摩尔多瓦为邻,南接保加利亚,西南和西北分别与塞尔维亚和匈牙利接壤,东南临黑海。首都布加勒斯特。罗马尼亚,对外贸易以海运为主,康斯坦察是最主要海港。输出主要是石油化工产品、石油装备、拖拉机、卡车和农产品,输入以机器设备和铁矿石、天然橡胶、焦炭、有色金属等工业原料为主。青岛巨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十年专业门到门、港到港一站式海运进出口罗马尼亚代理公司,积累快速的清关渠道,能够为您制定高效、省心、更节省成本的进口方案,诚信可靠,业务精通,海关认可,咨询热线:15689940153
进口海关政策
罗海关规定货到港口后15天内收货人必须向海关办理审报和提货手续,如超过15天,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费,每个40尺集装箱15美元/天,如再超过 15天则征收30美元/天的滞报费。在货到港后二个月内没办海关申报和提货手续,海关要另罚100万列伊,如三个月内没办海关申报和提货手续,则海关没收货物。没收后的货物将予公开拍卖,货款上交国家财政。
同时海关还规定,货物一般在目的港开箱检验,也可在异地检验,但须办理转关手续。
关税计征制度
罗马尼亚关税制度是采用欧盟标准即布鲁塞尔协调制度。进入罗的商品要交的税费有:
(1)关税。平均税率为20%(工业品平均税率为35%,最高关税税率达75%)。
(2)进口印花税。税率为2%,视国家财政收支状况调整(1998年9月罗政府通过一项临时紧急法令,对进口商品征收货值6%的附加印花税。该法令主要内容为: 到2000年底前,对所有的进口商品(天然气、原油、电力、医药等商品除外)一律征收货值6%的附加印花税,不管产地证书由何国签发。1999年附加印花税税率降为4%,自2000年起又降为2%)。
(3)手续费。报关金额的0.5%(对欧盟国家仅0.25%)作为佣金,供海关办公现代化用。
(4)特别消费税。对饮料、咖啡、珠宝、汽车、电子设备、裘皮服装等加收,税率为20-50%不等。
(5)增值税。从2000年1月起对所有进口商品都征收19%的增值税。进口商在办理货物报关提货时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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